電子憑證監管細則即將完成意見征求,多數機構并不在牌桌上?!
小供注意到,近期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起草的《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自律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已向會員單位進行公開意見征集,相關通知顯示,反饋意見要求不晚于2月20日進行反饋。
來源:中企云鏈云動態
據了解,自律文件重點針對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備案管理,供應鏈信息服務運營及系統建設、數據報送等多方面強化供應鏈金融行業的自律管理。
正如《通知》中所言: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指導有關供應鏈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對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和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開展自律管理,研究制定自律管理規則,組織開展自律備案和風險監測,督促各業務參與主體合規審慎經營,強化供應鏈信息服務安全性、合規性評估。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遵循自愿原則加入行業自律組織。
小供認為自律文件將是未來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監管體系的最重要組成部分。
小供還注意到,本次自律文件只面向中互金協會會員進行自律規則意見征集,這意味著多數商業保理公司等類金融機構、未入會的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等并不在此次自律規則征集意見范圍內。
可以肯定的是,未來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等各類應收賬款電子憑證運營機構強化自律監管,主動加入中互金協會將是不可避免需要考慮的事項之一,否則,自律監管的第一手信息也將很難獲得。
小供注意到,中互金協會的會員收費標準為10-75萬元/每年,同時,接受自律機構監管在系統安全、合規等方面的認定將各位嚴格。
來源:中互金協會
正如之前小供所言,部分類金融機構未來作為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的障礙或不在于金融監管約束,更多障礙可能在于信息服務資質的申請及認定上:能否順利申請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資質(包括但不限于:ICP認證、EDI資質、APP備案),缺乏這些資質商業銀行能否順利完成對其的準入評估?缺乏這些資質能否順利完成信息系統備案(保理公司或不能作為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運營供應鏈信息服務系統了?!)?
上述一系列工作必然會增加平臺運營的成本,如平臺業務承載能力有限,則可能面臨入不敷出的窘境。小供建議部分類金融機構等可以提前進行全面評估,考慮采用數科公司運營平臺或采用中企云鏈等在內的行業頭部的SAAS旗艦店模式(“萬能”供應鏈金融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