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信托發力供應鏈金融科技!
近日多家信托公司啟動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發展數字供應鏈金融業務。
9月6日,中海信托與京東科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據悉,京東科技將助力中海信托打造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重點圍繞中國海油旗下自建電商平臺“海油商城”部署研發中海信托貿易融資系統模塊,更高效便捷地助力能源產業鏈下游經銷商緩解資金周轉壓力。
據了解,中海信托創立于1988年7月,是由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中信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國有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公司注冊資本25億元人民幣,其中,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持有95%股權,中國中信有限公司持有5%股權。公司總部位于上海,業務開展遍及全國。
而,海油商城(www.cnoocmall.com)是中國海油面向銷售業務的自營電商平臺,是中國海油數字化轉型的重要舉措,目前平臺已實現了包括成品油、液化天然氣(LNG)、潤滑油等百余種石油化工產品的在線銷售。海油商城2019年6月上線,截至2021年10月,銷售額已突破5000億元。根據據中海信托介紹,海油商城的下游經銷商,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采購訂單金額小且分散,往往在商品銷售旺季有較大借款需求,而傳統模式下的銀行貸款授信金額小,審批手續繁雜、周期長,導致現有產品無法滿足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依托中海信托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基于在海油商城的訂單和歷史交易數據,廣大供應鏈下游的中小微經銷商即可高效便捷獲得及時貸款,解決短期資金周轉難題。
9月7日,中融信托與京東科技圍繞供應鏈金融科技平臺建設方面達成合作協議。據了解,未來雙方將依托各自在投融資市場及供應鏈金融科技領域的多年沉淀,共同打造符合信托業務場景的供應鏈金融科技平臺,涵蓋應收融資、采購融資、信單流轉幾方面,降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融資難題,助力實現更多資產與資金的優質組合。
9月7日,財信信托聯合三一金票平臺,推出信用貸款產品——“金易貸”。金易貸通過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實現貸款辦理的全部業務流程線上化。9月7日,供應商遼寧天一重工有限公司完成平臺首筆“金易貸”業務投放,標志著金易貸產品正式上線。而在此之前,據小供了解,財信信托與三一金票平臺深度合作,,通過信托計劃實現了合同簽訂、應收賬款動產登記、應收賬款轉讓、發票開立等環節全流程的電子化,助力三一金票的高效融資和流轉。
小供認為,信托公司是作為唯一可橫跨投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實業投行三大領域金融機構,其從服務實體、回歸業務本源、實現信托業務轉型角度看推動供應鏈金融產品的落地、構建供應鏈金融生態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信托公司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本質上都是利用自身的優勢及資源構建供應鏈金融服務生態,具體而言,主要包括單一產品構成的微型生態、綜合服務構成的中型生態及依托金融科技構建的大型產業金融生態。信托公司依據其不同的資源稟賦,提供各種類型的供應鏈金融服務,構建供應鏈金融的微、中、大三種生態,角度上有差異、路徑上有特色,但階段上無先后。
一是,由單一產品構成的微型生態:以具體、單一產品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其實質是通過交易結構搭建供應鏈金融微型生態。多數信托公司圍繞通過設立信托計劃為產業鏈上的上下游企業提供包括供應鏈金融融資在內的服務。最常見的便是,在非標市場上設立資金信托方式提供融資或在標準化市場發行ABS、ABN或ABCP。其中,由于ABS/ABN標準化程度高,而成為多數信托開展業務的首選方向。
表:單一產品信托形態舉例
二是,提供綜合服務的中型生態:以核心企業維度,提供全流程供應鏈金融服務的,其實質是通過綜合服務搭建供應鏈金融中型生態。
表:信托綜合服務生態舉例
三是,使用金融科技手段構建的綜合生態:依托核心企業構建上下游一體化、數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統、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動態把握中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建立金融機構與實體企業之間更加穩定緊密的關系,為產業鏈提供結算、融資和財務管理等系統化的綜合解決方案,提高金融服務的整體性和協同性的,其實質是通過金融科技搭建供應鏈金融大生態。
表:信托供應鏈金融綜合生態
同時,需要引起我們注意的是,信托公司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應強化“供應鏈思維”,基于供應鏈的“四流合一”,通過供應鏈金融科技系統刻畫或還原供應鏈的真實狀態,進而實現良好風控。
今年4月,因應收賬款真實性審查嚴重失職,未履行謹慎勤勉的義務及內控制度建設存在不足,北京銀保監局責令外貿信托改正,并給予合計1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如何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進行刻畫呢?小供認為: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產生于真實的供應及貿易過程中,伴隨買賣雙方的供應、貿易及履約,產生商流、物流、信息流及資金流等信息。因此,對于應收賬款的識別,亦必須回歸至業務發生的真實場景,對真實業務發生過程中的商業流通信息、物資流通信息、信息流通及資金流通信息進行交叉核驗。此外,對應收賬款的識別過程亦是對債務人對其應付賬款確認的識別過程,對于進行債務人通知的明保理而言,除在基礎貿易環節進行債務人確權核查外,還要對債務人書面確權進行核查;而對于不進行債務人通知的暗保理而言,則主要對貿易過程中的債務人確權行為信息(即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信息)進行核查。

